谈律师要懂得进与退
谈律师代理案件中与委托人之间的进退
作者王厚龙,山东赤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们做律师的,日常给客户代理案件的工作中,应当懂得进与退的关系。这层意思讲的是:律师是该谨慎代理案件或者是从这个代理关系中退出来的事情。只有律师懂得进与退的关系,才能够始终把握办理案件的主动权,才会游刃有余,才会没有麻烦。
目前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激烈,律师能够接受一个案件非常不容易。所以律师接手的案件是最不愿意退出来的。律师们的这种心情我能够理解。
我是一个喜欢讲故事的律师。我也是一名喜欢从其他事物中引起反思的律师。我现在就讲一个在我小时候亲自看到的事情来说明律师要懂得进与退的道理:
我记得当年我有四五岁的时候,我们的邻居卿婆婆家里的夹子,夹到一只黄鼠狼,在那里乱跳。卿婆婆的孙子建新哥过来要捉黄鼠狼,而黄鼠狼咬断自己的一条腿,从窗棂中间跑掉了。
我现在的反思:黄鼠狼特别聪明,如果它不咬断自己的一条腿逃生,就会失去自己的一条生命。
可是现实中的人们往往还不如黄鼠狼聪明,就是舍不得自己已经得到的利益。我们做律师的也是一样,如果在代理案件中发现对自己非常不利的情况出现,还不如早日退出代理关系,避免发生更大的损失。
律师与客户之间的代理关系是建立在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如果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客户有不信任的迹象,我觉得律师应当早些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建议。律师可以根据工作量酌情收取一点代理费,或者不收代理费,将已经收取的代理费全部推给客户,防止今后发生纠纷。这就是懂得退的道理。
有些客户委托了自己的律师,可是还要再去咨询其他律师及法官,我觉得这就是委托人对自己的律师不信任;如果律师发现这种情况后,应当及时与委托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我经常遇到有些客户是委托其他律师以后又来咨询我的,当我知道这样的客户,我就会拒绝回答咨询。也不会接受这样的客户的委托;除非他所委托的律师严重失职以外。律师同行们应当相互尊重,不对律师同行们进行具体评价。即使客户在你面前诉说哪位律师如何的不负责任、如何的违法乱纪,我也只是做一位听众而已,不会去发表任何意见。因为情况只是一面之词,我也没有能力去核实,不知真假?律师的执业规范也不允许我来贬低同行;再说即使客户说的这位律师如何不好,我再去贬低这位律师,那么我就好了吗?我依据这位不好的律师作为参照物,是不是我也很低了?另外的,这位客户能在我面前说他的律师不好,他也能在别人面前说我不好。我觉得律师能够保持沉默是最好的。
2022年11月13日